(一)专业名称:眼视光与配镜
(二)专业类别:医药卫生
(三)专业代码:100600
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。
基本学制3年,实行学分制与弹性学制,学生可在2~5年修满学分毕业。
致力于将学生打造成掌握眼视光与配镜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、具有扎实的专业实践动手能力、能运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眼镜加工、全面掌握隐形眼镜的验配技术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。
五、就业方向
1.可到眼镜公司(店)、眼视光医院或综合医院眼科从事医学验光、隐形眼镜验配、眼镜销售、镜片加工、眼镜质检、仓库管理及前台接待等工作;
2.可到视光学产品生产企业及销售公司从事市场开发,售后服务等;
3.可从事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从事视觉训练、视觉咨询等工作;
4.可到疾病控制中心从事视力保健,视觉咨等工作;
5.可到低视力康复中心从事低视力康复指导等工作。
六、特色教学
有针对性地进行工学交替、项目导向的教学,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课堂教学与临床见习、实习相结合的方法。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职业能力。与行业深度融合,组织学生到医院眼科和眼镜行业进行社会实践,培养学生在临床实践工作中正确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提高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及职业能力,提高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合格率。
七、接续专业
本专业可续接高职院校的眼视光技术(630404)。
八、证书要求
本专业学习内容的选取参照了国家职业技术标准,行业资格考证要求的相关知识和技能,要求毕业生除获得专业学历毕业证外,还需获得以下一种资格证书,要求为初级以上。
职业范围 |
技术等级证书 |
发证机关 |
眼科、眼镜店 |
眼镜验光员(初、中、高级)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|
眼镜加工中心 |
眼镜定配工(初、中、高级) |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|